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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1月1日起,廠商延遲或取消測試將酌收作業成本費用之調整如下:
(1)
廠商於試體進場安裝前15~21個日曆天取消原預約測試時間,則酌收該案測試費牌價2成為作業成本費用。
(2)
廠商於試體進場安裝前14個日曆天內取消原預約測試時間,則酌收該案測試費牌價3成為作業成本費用。
(3)
廠商於試體進場安裝後因故取消測試或有歸咎於廠商的違規事項導致無法試驗,則酌收測試費牌價3成為作業成本費用,且廠商須配合無條件拆除未測之試體並歸還該框架。或由本中心視排程狀況,若可轉為預備件等待測試,則酌收該案測試費牌價2成+延期之租框費3.4m×3.2m爐1000元/日、4.4m×4.3m爐1500元/日(以日曆天計費)。
收費調整相關內容請下載附件
取消測試或延遲測試之作業成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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